不知不觉已经写了100篇,开这个博客的初衷是记录旅行中的趣事和感受,最后还是变成了我发泄情绪的地方。

在全世界都为德国或阿根廷呐喊的周日惬意午后,我洗完澡,用美工剪刀剪了刘海,把床单被罩扔进洗衣机,用烤箱烤了地瓜,也分不清楚这是早饭午饭还是晚饭,总之是我今天第一餐。

坐在院子里,温度舒适,可惜有些多风,看着天空的云朵迅速移动,预计稍后又会像昨天那样突降大雨,还好电脑收的快,否则今天也不能安逸地坐在这里轻敲键盘。抬头看天上有一些类似鹰的鸟儿来回翱翔,朋友告诉我,他们盘旋的位置,下方通常有死去的动物,所以可供其猎食。隔壁邻居的院子里,不时地传来欢呼呐喊,不知道是哪个队进球,哪个队输球了。


旅行的时候,我特别喜欢拍双腿和脚。独立旅行之外,我也本身就是美腿控,自认为全身上下很满意的部位也是腿,因为修长偏细,我不喜欢太细,接近零脂肪般的细会觉得古怪。当然,更加不能粗,我觉得我的腿开始变粗,就是由于初中跑步的缘故。但又生性懒惰,再也无法保持锻炼,希望多走路,能够维持现在较瘦的状态。

背着包包一路走来,总觉得最对不起的是这双脚。例如在那次一路向北的冰雪王国之旅中,我穿的跑鞋再也无法承受大雪的蹂躏,彻底在途中报废,无奈至少在当地商场,买了一双看似保暖的靴子。可惜新鞋上脚就要日行千里,我的脚后跟磨出了巨大的水泡,痛得走路都一瘸一拐。好不容易水泡破了,变成了茧,而脚趾甲里的血斑却大半年才消失,拇指指甲都有些变形。旅行回来后,我泡了脚,然后抱住它,说;可怜的脚,辛苦了~~~这被当时的flatmate看到,笑称,相当自恋~~~

后来在东南亚碰上雨季,大雨漫过小腿,坐在tuktuk上犹如坐在船上,无奈只能全程人字拖上阵,不会损毁运动鞋,又不用洗袜子,省事很多。代价就是脚上被蚊子叮咬得又红又肿,由于长期浸泡在脏水里,出现各种皮肤敏感,旅行结束后的1个月,都要每天上药,才稍微一些好转。可不到几天的功夫,我又奔赴下一个目的地了。这样下来,脚很久都没有白回来,只能等待冬季,不得不和人字拖say bye的时候,我的一双脚才获得难得的冬眠期。妈妈常会念叨我,这那是一双女生的脚,应该要好好爱护自己才行。我总是敷衍,过段时间就会痊愈的。

自那次之后,除非目的地有海边,我一般都穿轻便的跑鞋,是运动鞋里面,个人觉得舒适程度最高的,因为最轻最透气,不过如果考虑到美观和舒服的综合性价比,板鞋和帆布鞋也是不错的选择。一向对鞋子都没什么要求,最重要的要求就算是要走很多路后,还能不磨脚,不觉得双脚沉重地迈不开步,就好。

继续行走,一直行走,就好。只要继续行走,不会给它愈合的机会,就不会有再次撕裂的痛楚。

  

评论(2)
热度(7)
© Yvette Young | Powered by LOFTER
回到顶部 ∧